■ 延展
  因不滿河南民權羅莊超限站對車輛超限超載的處罰決定,貨車車主張高興夫妻倆服毒自殺,最終一死一傷。目前,超限站相關負責人已被停職,事件調查仍在進行。
  去年11·14永城車主服毒事件仍歷歷在目,類似悲劇竟再次上演。面對老生常談的超限超載話題,車主服毒自殺事件背後的治超死結該如何化解?
  據新華社
  貨車車主:不超不賺錢
  超限超載,存在巨大安全隱患,嚴重影響公路使用壽命。2000年4月,交通部就頒佈了《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》,在全國啟動了治超工作。隨後,各地也相繼出台多項管理辦法。但治超14年,下發的文件一份接一份,召開的會議一個接一個,超載超限現象卻依然突出。
  許多車主告訴記者,超限超載有多危險,司機們心裡最清楚,大家都打心底不願意超,但是現實的情況卻是,不超就根本賺不到錢。
  被稱為“維權專家”的貨車司機王金伍認為,之所以產生這樣的局面,正是超限超載的治理出了問題,“監管不力導致超限超載增多,壓低了運輸業的市場價格,導致了不超載就不賺錢的畸形格局,逼著大家只能跟著超。”
  王金伍分析說:“如果超限超載徹底被治住了,運輸行業的價格自然就能上漲到合理水平,但目前治超不規範不徹底,在充分的市場競爭作用下,運輸行業的價格不斷降低,最終壓低到不超限超載就不賺錢的程度。”
  執法人員:工作太艱難
  許多工作人員感慨,治超責任重大,但束縛因素太多,工作中普遍面臨執法環境惡劣,執法手段匱乏,政策法規落後等現實難題。
  永城市交通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,11·14事件發生後,涉事的多名執法人員被追責,這讓一些車主敢於公然對抗執法,“如今,阻撓執法幾乎已經成為常態,‘帶藥闖崗’已經不算新鮮,孕婦押車、嬰兒押車、艾滋病人押車等阻撓方式層出不窮。”
  在公路一線多年的執法人員告訴記者,現行制度設計已經滯後於執法需求,“按照要求,排隊待查超過3輛車就屬於公路‘三亂’,而有的車隊就針對這一點,10多輛車一起行動,如果被查就一起停下,讓執法處於被動。”
  記者採訪瞭解到,依照目前的執法規範要求,必須公安攔車、路政過磅、運政卸貨,而超出了管轄範圍的操作,就涉嫌違規執法。超限站的一位工作人員說:“如果沒有交警的配合,我們連攔停車輛的權力都沒有,看著超限超載車輛強行闖崗,也只能幹瞪眼。”
  該工作人員補充說,因為貨車闖崗現象頻發,用於攔停車輛的阻車器“平均每三天就得換一個”,執法人員被撞傷的事件也時有發生。
  一些交警認為,對超限超載的處罰標準也太過寬鬆。“如果像治酒駕一樣治超,就能從法律層面徹底解決‘管不住’的問題。”
  交通部門:存“以罰養人”現象
  永城11·14事件發生後,河南省交通部門曾安排相關人員深入省內外調研考察,歸納了河南以及全國範圍內普遍存在的問題。
  由於執法人員缺乏統一的編製指導意見,導致執法主體多元、職能交叉不統一、執法體制不順暢,增加了執法成本,降低了執法效能。公路、運輸等部門都具備治超職能,路面執法的一些必要強制手段又屬於公安部門,工商、工信、質監等部門具有源頭監管責任,執法合力難以形成。
  由於“亂進人”、政策性安置安排、系統內部調整等歷史問題,公路執法隊伍普遍超員。但從執法經費上看,大部分市、縣財政部門沒有計列經費,需要的保障經費缺口較大。因此,公路執法中就產生了以罰養人、“放水養魚”等問題,最終演繹成治超“悖論”:嚴格治超,越治越“超”、越治越“亂”。  (原標題:有車隊10多輛車一起行動令執法被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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